技术团队 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新】 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校外用户登录/注册 管理员登录
首页 >> 管理制度 >> 公共技术中心对发表科研论文署名及致谢中心工作人员的课题组进行测试费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

公共技术中心对发表科研论文署名及致谢中心工作人员的课题组进行测试费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

2021-01-29 17:05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4290

 

为支持校内外科研工作者的科学研究,及时便捷统计大型仪器支撑的科研成果,加强成果宣传,推动公共技术中心的进一步发展,公共技术中心拟对发表的科研论文中对公共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署名及致谢公共技术中心的课题组给予测试费奖励。

(一) 公共技术中心正式名称: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技术中心(中文)
    Public Technology Service Center Fujian Medical University(英文)
(二) 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中关于核心期刊的认定参照《福建医科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闽医大〔2015〕29号)。
    五级核心期刊:100元/篇;
    四级核心期刊:300元/篇;
    三级核心期刊:600元/篇;
    二级核心期刊:900元/篇;
       其中:IF≥5,1500元/篇;
           IF≥10,3000元/篇;
    一级核心期刊:5000元/篇;
奖励测试费只能用来支付公共技术中心仪器的测试费用,不得提现或用于其他用途。
(三)论文报送时间及方式:
每学年报送两次,分别于每年的1月份与6月份进行报送,具体报送时间中心将提前于网站上进行通知。报送论文需为正式发表1年内,逾期不补。
论文的报送以线上方式进行,具体上报方式详见公共技术中心官网--“常见问题”---“公共技术中心科研成果上报流程”。
(四) 测试费奖励公示:
统计、核准上报送的论文后,将在福建医科大学布告栏及公共技术中心网站上对测试费奖励进行公示一周。
(五) 测试费生效时间:
公示结束后,公共技术中心相关负责老师将把奖励费用充值到论文作者指定的付款账户,即时生效。
 
返回顶部